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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家具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2026年项目申报的通知》及《东北师范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2026年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学校设备家具类资产配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生教室桌椅购置,实验室安全设备购置,图书馆家具设备购置,音乐厅、学生艺术场馆公共场所音响系统视频系统空调等设备购置,学院搬迁教学家具设备购置等项目。

二、申报原则

1.兼顾当前重点工作和未来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两重”项目、两校区办学空间调整等因素,“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当前又谋划长远。

2.兼顾修缮、设施、设备、基建配套各类项目,“系统设计、一体推进”,结合既往修缮改造、存量设备及利用效果等情况,既注重成本投入又注重绩效产出。

3.聚焦教学科研紧密相关、改善师生基本办学条件的设备家具类项目,重点支持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等项目。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现有资产存量情况,加强对设备家具类资产配置项目申报的统筹规划。新增资产类项目申报需充分说明购置必要性;更新资产类项目需说明原资产使用情况,包括是否继续使用,是否符合报废标准等。

2.本次申报实行项目入库管理,请各单位申报过程中注重整体规划,做好项目排序,编制2026-2028年三年项目规划,申报项目通过学校及教育部评审后将纳入项目库管理。

3.严格落实《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意见》和《东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已达最低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原则上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不得申请报废;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处置鉴定前不得拆解、搬离待处置资产。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558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zcc@nen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自由校区7号楼31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徐 强(通用设备、家具)85099081

裴乐毅(实验室安全设备)85099083

附件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修购基金项目征集清单(2026-2028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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