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综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科、实验室技术安全科、住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六个科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统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的房产调配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和公用家具的管理。
4.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登记、清查、报废、统计报表及使用监督检查。
5.负责全校的实验室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技术安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住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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