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经岗位申请、单位审核,现将复核与统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资产管理处(本部校区7号楼212室)联系。
联系人:刘毓明 魏静
联系电话:85098182
附件:
1.物理学院申报名单
2.化学学院申报名单
3.生命科学学院申报名单
4.地理科学学院申报名单
5.环境学院申报名单
6.体育学院申报名单
7.自然博物馆申报名单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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