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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整改。按照学校《关于开展中秋节、国庆节假前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同时,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全面排查,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仪器设备、高压灭菌锅、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及实验室用电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实验人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开展实验的人员和实验室应在学院登记备案,做好实验安全评估、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套各类应急器材,规范使用实验防护设备和器具;实验室使用期间应有人值守,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时,须有老师对其进行现场指导;假期尽量不安排高危及过夜实验,如必须安排,须做好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学院审批。
  3.危险源管控。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管制类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监管工作,严禁超量存放和发生遗失、被盗、泄露等安全事故;使用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和电源、分类放置,气瓶用毕务必关闭总阀,以防气体泄漏;加强高温、高压、高速等危险性设备及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不使用时应断电并置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做好实验室水、电等基础安全管理,实验完毕或无人值守时,及时关闭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4.值班巡查。各单位要做好实验室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实验室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学校实验室安全总值班:
  姚成顺:15043025972
  殷佳悦:13104458208

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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