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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对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理论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是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校级通识安全知识准入考试每年秋季学期组织一次;院级专业知识安全准入考试由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并建立本单位准入机制。
  二、考试范围
  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和环境学院需要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的新教工(入职1年以内),以及需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科研活动的2023级新生。其他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三、考试方式
  校级考试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在线考试。院级考试如需使用学校考试系统,可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
  四、校级考试时间
  (一)考生自学
  考生可随时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题库练习”模块自行学习相关知识。
  (二)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
  2023925-1112日,考生可在“待考”中参加“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模拟考试功能在正式考试后失效。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五、考试须知
  1.系统登录及考试操作方式详见附件。
  2.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内容为实验室通识安全知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90分钟,在考试期限内不设考试次数限制。试卷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通过考试,通过考试的考生可自行下载合格证书。
  3.学校将向学院通报校级考试结果,学院将校级和院级考试结果通报实验室负责人并告知学生本人,各实验室根据考试成绩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审核。未参加学校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师生,以及不符合学院准入要求的师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准入考试及管理工作。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殷佳悦 裴乐毅 13104458208 18686508651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李晨吉  18744035203

  

附件: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操作指南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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