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专项工作整体安排,各采购项目已陆续进入履约验收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货物验收工作程序,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确保采购质量,提高货物验收工作效率,结合《东北师范大学货物类物品验收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4]46号),现就本次货物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货物验收工作分为采购单位“自行验收”和学校“复核验收”两个阶段。采购单位作为货物采购的责任主体,需组织专人按照学校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做好“自行验收”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货物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集中采购项目的“复核验收”工作,具体安排见下表:
合同金额 |
采购单位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单件货物金额20万元以下 或批量货物30万元以下 |
组织“自行验收” |
“自行验收结论”审核 |
单件货物金额20万元(含)以上 或批量30万元(含)以上 |
组织“复核验收” |
二、验收程序
(一)货物到货前准备
采购单位在货物到货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拟定验收方案,提供放置、安装、调试、测试和使用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场地、环境、安全条件及验收所需的工具、试剂耗材等)。
(二)货物外观检查
货物到货后,收货人负责检查货物的内外包装是否完好,确保无破损、变形、碰撞创伤、雨水浸湿等问题。无论外包装是否损坏,收货人均需现场拍照留存,并填写《实体货物包装检查记录》(附件2.1)。
(三)开箱检查
采购负责人、货物使用人或保管人、本单位相关专家与供货商一同按照如下顺序完成开箱检查工作:
1.以合同为依据,核对《货物验收到货清单》(附件1),确认清单与合同是否相符;
2.按照《货物验收到货清单》逐一清点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及数量;
3.大型仪器设备(单台套价格20万元及以上,下同)需按照设备《装箱单》检查货物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外表是否有残损、锈蚀、碰伤;
4.大型仪器设备及软件货物,还需检查随机资料(如说明书、操作手册、检修手册、产品合格证等)是否完备。
开箱检查期间货物使用人或保管人需拍照留存现场记录,并填写《实体货物开箱验收记录》(附件2.2)、《大型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附件2.3)
(四)安装调试及培训
货物使用人协助厂家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对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使用功能进行测试检查,确认货物性能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并将测试结果记录于《安装调试记录》(附件2.4)。合同中包含大型仪器设备,另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测试报告》(附件2.5);合同中包含软件货物,另需填写《软件货物验收记录》(附件2.6)、《软件测试报告》(附件2.7))。
安装测试完成后,供应商需根据合同要求,针对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货物开展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五)大型仪器设备试运行
大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原则上最少试运行1个月,设备使用人需如实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六)采购单位自行验收
1.货物具备验收条件后,采购单位需选派3人(不包括采购负责人及货物使用人)组成验收小组,与供货商代表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货物中有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要求验收小组成员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采购负责人 需向验收小组提供如下材料:
(1)《采购合同》
(2)《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3)附件1、附件2.1-附件2.7
3.验收小组按照先外观、数量验收,后技术质量验收顺序对货物进行逐一核实验收,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货物验收报告》(附件2)中的“单位自行验收结论”部分。
4.采购单位分管负责人、资产管理员需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并在《东北师范大学货物验收报告》上签字形成验收结论,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备案。
(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组织复核验收
1.采购单位在形成自行验收结论后,向学校申请复核验收,由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验收专家组,对采购项目进行复核验收。验收组织形式见下表:
合同金额 |
专家组构成 |
50万元以下 |
3名专家,其中最少1名非采购单位专家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3名非采购单位专家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合同含有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 |
5名非采购单位专家,其中最少1名非本校专家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5名非采购单位专家,其中最少2名非本校专家 |
500万元(含)以上 |
5名非本校专家 |
2.采购单位需于验收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专家组提供如下材料:
(1)《采购合同》
(2)《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3)附件1、附件2、附件2.1-附件2.7
(4)大型仪器设备《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等随机材料
3.采购负责人向专家组介绍货物及验收基本概况,如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或合同中含有20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需以会议形式介绍。
介绍内容包括:货物安装环境建设情况、辅助设施设备配套情况、到货外观检查情况、开箱检查情况、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情况,并综合对比测试结果与合同要求相符情况。
4.专家组逐一核实合同、到货清单(含大型仪器设备装箱单)和到货实物,确认三者相符。如果货物为批量相同货物,按20%的比例现场抽检,抽检货物技术指标参数均与合同相符,视为验收合格。
5.专家组审核《测试报告》(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确认测试报告结果与合同要求相符;抽取合同中设备相关主要参数,由设备使用人进行现场测试,确认测试结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专家组讨论确认验收结果,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货物验收报告》中的“复核验收结论”相关内容。
7.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形成复核验收结论,完成货物验收全部流程。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分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教学单位 |
姚成顺(分管负责) |
85099062 |
刘毓明 魏 静 |
85098182 |
|
机关及直附属单位 |
高 健(分管负责) |
85099082 |
王 可 |
85099353 |
附件:1.货物验收到货清单.docx
2.东北师范大学货物验收报告.docx
2.1.《实体货物包装检查记录》
2.2.《实体货物开箱验收记录》
2.3.《大型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2.4.《安装调试记录》
2.5.《大型仪器设备测试报告》
2.6.《软件货物验收记录》
2.7.《软件测试报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23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