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固定资产流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对各单位上学期以及暑假期间积攒的无使用需求、待处置固定资产开展调剂、报废处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调剂
资产领用人名下无使用需求但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优先在本单位进行资产调剂,单位内调剂失败可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校内调剂。
二、资产处置
已达使用年限仍可以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继续使用,损坏无法使用或确实无使用需求且调剂失败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处置,未达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各单位应充分论证处置事宜,申报个人和单位应对提交报废的资产进行严格核实。
三、申报方式
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
四、处置注意事项
1.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处置,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贵重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处置固定资产总额超10万元,需提供单位集体决策会议纪要。
2.各单位申报材料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合格后,各单位将拟报废处置资产集中存放,学校专家组集中对实物进行技术鉴定及核准,审批后予以报废。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逾期不受理。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85099353
联系人:杨老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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