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资格审查,现对吉森淼等1名申报人员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15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毅楠
联系电话:85099081
电子邮箱:zcc@nenu.edu.cn
受理地点:七号楼311室
附件:
1.申报人员名单.pdf
2.个人申报材料.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15日
上一条: 关于对实验室安全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家具类资产配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