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月5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
2022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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