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学校将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东北师范大学 2017 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方案》,成立资产清查盘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填报报表,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数据真实准确。
联 系 人:王可 张毅楠
联系电话:85099353
附件: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16日
上一条:资产校内调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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