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户业务:
办理地点:本部校区7号楼203室
咨询电话:85099706
参考教工入职业务流程
提取业务:
请职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直接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不再需要缴存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提取条件及提取要件详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指南””。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高新分中心: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联系电话:89216981
朝阳分中心:朝阳区同志街698号 联系电话:88929024
南关分中心:南关区亚泰大街2423号 联系电话:89573205
绿园分中心:绿园区和平大街3418号 联系电话:85786559
经开分中心:经开区世纪大街和营口北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84619329
接续转移
办理地点:本部校区7号楼203室
咨询电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431-12329
南关分中心: 0431-89573205
房地产管理科:0431-85099706
公积金账户属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系统内转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前往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办理。
异地转移(含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入的,职工本人需在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6个月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关分中心办理转入接续业务。异地转出的,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需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件及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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