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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领取、使用中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



问题1:可以自己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吗?

答:1、不可以,易制毒化学品只可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不得用于其它非法用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资供应科负责持公安机关批准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向有销售资质的供应商统一购买。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交易,禁止将易制毒化学品带出校外;禁止将易制毒化学品转借给校外人员使用。一经发现,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问题2:易制毒化学品分为几类?申领流程是什么?

答:1、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目录可在….查询。

    2、申领易制毒化学品,领用人需填写《江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领用申请表》(实验室处网站可下载:http://sbc.jiangnan.edu.cn/),由两名领用人签字。

 

问题3:如何储存易制毒化学品?

答: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防盗措施务必到位。易制毒化学品不得与其它化学试剂混放,易燃易爆类和非易燃易爆类要分别存放于不同区域。使用单位要配备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存放橱柜,做到定位摆放,零整分开,存放有序,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问题4: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中应注意什么?

答:1、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 “双人使用”,要建立使用台帐,并保存2年备查。

    2、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严禁超量领用、储存

    3、教师、学生以及其他实验人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实验,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4、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台账及使用记录册》(在实验物资科领取),对使用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等信息进行登记。

    5、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学校保卫处报告,由保卫处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问题5:易制毒化学品废弃物应如何处理?

答: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液、废渣和残液、残渣应严格按照《江南大学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具体可见实验室处网站:http://sbc.jiangnan.edu.cn/)进行处理,严禁将实验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废物乱倒、乱放、随意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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