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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领取、使用中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

问题1:可以自己购买或从其他途径获得剧毒化学品吗?

答:1、不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或取得剧毒化学品,不准私自接受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剧毒化学品,不准私自向校外单位转让和赠送剧毒化学品。

    2、剧毒化学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向有销售资质的供应商统一购买,不得向未取得剧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剧毒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单位采购剧毒化学品。

 

问题2:剧毒化学品申领的流程是什么?

答:1、领用人填写《江南大学剧毒化学品领用申请表》(实验室处网站可下载:http://sbc.jiangnan.edu.cn/),由两名领用人(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如学生为使用人,须有教师一同领用)签字;

    2、学院实验室主任或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至经校保卫处签字并加盖公章批准;

    4、至学校实验物资科领取;

    5、两名领用人同时将领取的剧毒化学品取回实验室。

 

问题3:剧毒品使用中应注意什么?

答:1、实验期间严格执行“双人使用”制度。使用剧毒化学品进行实验,必须由两人同时操作。学生使用剧毒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

    2、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填写《剧毒化学品使用记录表》(实验室处网站可下载:http://sbc.jiangnan.edu.cn/),对使用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等信息进行登记。

    3、剧毒化学品用完后,应在使用记录表上注明“使用完毕”,领用人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主任签字确认。

    4、使用人应及时将《剧毒化学品使用记录表》交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资供应科统一保存备查。记录表不及时交回的,将没有资格再次申领剧毒化学品。

 

问题4:可以多领一些剧毒化学品备用吗?

答:不可以多领取剧毒化学品备用。使用剧毒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使用剂量申领,只准领取本次或本工作日内实验的用量,严禁超量领取。

 

问题5:当天没有用完的剧毒化学品如何处置?

答:1、使用单位当天未能用完或暂时不用的剧毒化学品,应在当天下班前连同《剧毒化学品使用记录表》送至学校物资仓库,由实验物资科代为保管。学校统一建立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严格按公安部门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学院、单位不准私设剧毒化学品库,任何个人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擅自离开存放地点或使用场所。

    2、交付代保管时,交接双方均应有双人同时在场办理交接手续。交付代保管的剧毒化学品应贴上标签,详细注明品名、剩余量、交回日期以及交付保管的所在实验室名称、领用人姓名、领用时间等信息,双方双人同时在剧毒化学品库代为保管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3、所有代为保管的剧毒化学品,应明确保管期限,超过保管期的,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

 

问题6: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如何处置?

答:1、剧毒化学品使用后所产生的废渣、废液等不得私自乱倒,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规定,由使用单位负责密封包装,并张贴标签后注明详细名称,交后勤部门处置。

    2、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剧毒化学品库,不准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

 

问题7:使用剧毒化学品出了事责任怎么追究?

答:1、发生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抢)、误用、流散等突发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学校保卫处报告。

    2、剧毒化学品只可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买、运输、使用、贮存、转让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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