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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领取、使用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


 

化学药品一般分为三个级别:剧毒化学品(如:氰化钾、氰化钠),易制毒化学品(如:盐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如:强酸、强碱、强氧化剂、麻醉剂、易燃气体等)。它们应采取不同的防护级别来保存、使用。

 

1)使用人申领剧毒药品,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处长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领取,领取时必须至少有一名教师带领,三人以上同时到场方可领取,同时,所有领料人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使用、回收、处置等各环节必须由专人负责;

 

2)使用人申领易制毒药品,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供应部,经领用老师签字后方可领取;  

 

3)实验之前应先仔细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  

 

5)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6)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  

 

7)实验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穿着合身的棉质白色工作服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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