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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3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落细实验室安全责任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做好学校所属各类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

要充分结合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检查,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以及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隐患的排查整治。请各学院于20221230前做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学校将对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认真落实寒假值班、巡查制度

寒假期间要做好实验室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实验室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四、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假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而使用实验室的,须进行报备,未报备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学院应全面掌握开放使用情况,并做好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严格做好实验室钥匙管理工作。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时,须有老师对其进行现场指导。

请各相关学院按要求准确填报《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和《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并于20221230日(星期)下班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报送至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7号办公楼212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injy688@nenu.edu.cn

工作联系人:董恩彤

联系电话:19904459177

学校实验室安全总值班:

姚成顺:15043025972

殷佳悦:1310445820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

      2.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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