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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学校负责统筹部署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并对学院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2.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按照本通知要求具体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要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重点治理内容

本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两大类突出问题和三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两大类突出问题:一是安全管理理念不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管理队伍人员不足、未及时参加培训,特殊岗位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二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未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

三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存储环节,存储不科学,存储场所和存储设备不符合标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维护不及时,存储环境不符合要求;二是使用环节,未建立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未按规范操作,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开展人员培训;三是处置环节,管理机制不完善,未按规范进行鉴别,未落实防范措施和设置识别标志。

四、工作安排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实施,至2023年1月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学校制定《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部署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彻底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学校将不定期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3.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上旬前)。各单位梳理治理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不足,总结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总结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jy688@nenu.edu.cn。

联系人:殷佳悦 董恩彤

联系电话:0431-85099083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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