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资格审查、材料公示与评审,现对推荐人选吉森淼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23日至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毅楠
联系电话:85099081
电子邮箱:zcc@nenu.edu.cn
受理地点:七号楼311室
附件:推荐人选名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暑假期间资产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对实验室安全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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