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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2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落细实验室安全责任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做好学校所属各类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
  要充分结合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检查,重点做好易燃、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加强气体钢瓶、高温高压设备管理,用水用电基础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置等管理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预案。
  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24-31日全面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2022年1月3-4日学校将对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认真落实寒假值班、巡查制度
  寒假期间要做好实验室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实验室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四、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假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而使用实验室的,须进行报备,未报备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学院应全面掌握开放使用情况,并做好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学生开展实验须有教师指导。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寒假期间各学院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消毒、防护及人员管理。
  请各相关学院按要求准确填报《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和《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并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报送至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7号办公楼212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injy688@nenu.edu.cn。

  工作联系人:董恩彤
  联系电话:85099083
  学校实验室安全总值班:
  姚成顺:15043025972
  殷佳悦:1310445820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docx
     2.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docx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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