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用)》(东师党发字〔2017〕52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科级干部选拔工作方案》,结合民主推荐结果,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科级干部选拔工作组讨论,决定将任静同志列为副科级干部考察人选。
拟将任静列为资产管理科副科长考察人选
公示期为7月13日-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具名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联系方式:8509816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13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