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修购基金”管理,优化报账流程,现将报销所需材料说明如下:
一、单项金额5万元以下所需材料:
1. 发票(使用单位2人签字,其中1人副院长副处长及以上);
2. “东北师范大学对公结算(转账、电汇)报销单”见附件;
3. 固定资产登记单。
二、单项金额5万元(含5万元)至20万元所需材料:
1. 分散采购备案表;
2. 合同;
3. 合同审批表;
3. 发票(使用单位2人签字,其中1人副院长副处长及以上);
4. “东北师范大学对公结算(转账、电汇)报销单”见附件;
5. 固定资产登记单;
6. 验收报告单。
三、单项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所需材料:
1. 合同;
2. 发票(使用单位2人签字,其中1人副院长副处长及以上);
3. 合同审批表;
4. “东北师范大学对公结算(转账、电汇)报销单”见附件;
5. 固定资产登记单;
6. 验收报告单。
注:东北师范大学对公结算(转账、电汇)报销单中“部门及项目”填写“教学家具实验室安全设备(424-130008121)”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25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