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房产)管理系统| 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 公物仓管理平台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4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落细实验室安全责任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做好学校所属各类实验室(隶属于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
  要充分结合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检查,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以及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隐患的排查整治。学院应加强对实验气体、危险化学品等采购的监管,供应商、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8日前做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学校将对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改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三、认真落实寒假值班、巡查制度
  寒假期间要做好实验室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实验室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四、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假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而使用实验室的,须进行学院审批、学校报备,未审批、报备的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学院应全面掌握开放使用情况,并做好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严格做好实验室钥匙使用及备用钥匙管理工作。实验室应全面掌握实验人员及实验情况,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时,应做好风险评估并且须有老师对其进行现场指导。各单位应同时做好未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巡视与管理。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要求准确填报《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和《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并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报送至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7号办公楼205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injy688@nenu.edu.cn。

  工作联系人:殷佳悦
  联系电话:85099083

  学校实验室安全总值班:
  姚成顺:15043025972
  殷佳悦:1310445820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docx
     2.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docx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寒假期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招租公告】东北师范大学师训大楼打字复印服务项目招租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